關于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政府批準的三定方案,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基本職能是: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機構、部門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實施考核;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組織協調,開展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和并聯審批工作,并督促檢查;負責對政務服務網絡的管理維護,對全縣政務服務實施電子監(jiān)控;負責對全縣便民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負責組織研究并制定我縣惠民幫扶規(guī)劃、幫扶項目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網格化管理,督促各鄉(xiāng)鎮(zhèn)及275名網格員做好網格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惠民幫扶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重點工作主要是:按要求完成機構改革,推進“放管服”改革及“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繼續(xù)深入做好代辦服務工作,不斷提升網格化工作水平。
二、部門概況
縣政務服務中心為行政單位,無下屬單位。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政務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9年縣政務服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283.83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減少0.7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283.83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57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283.8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23.0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27.53萬元,對事業(yè)單位經常性補助支出23.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0.04萬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83.8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政務服務事業(yè)發(fā)展相關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42.31萬元,是用于保障政務服務中心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141.52萬元,是用于縣政務服務中心服務大廳、網格化管理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guī)模及變化情況。
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83.83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減少0.71萬元。主要是因為減少了“一窗受理”工作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5.89萬元,占86.6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5.79萬元,占5.56%;衛(wèi)生健康支出4.73萬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17.42萬元,占6.1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04.3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41.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大廳管理、鄉(xiāng)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管理、網格化管理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5.79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guī)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4.7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7.42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83.8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3.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27.5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規(guī)模及變化情況說明
2019年,縣政務服務中心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八、“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政務服務中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6.5萬元,較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持平。其中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6.5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萬元。
1. 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根據縣政府批準的2019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5萬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政務服務工作、鄉(xiāng)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網格化管理、代辦服務等工作的公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萬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的日常運行及維護。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縣政務服務中心為保障單位運行,安排的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127.53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26.52萬元,增長26%,主要是加大了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投入。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縣政務服務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去年底,縣政務服務中心共有車輛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縣政務283.83***萬元,主要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辦事服務,按時辦結率達100%,群眾滿意率達100%。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是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費的支出。
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guī)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
8.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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